朝9晚5首页·广州新闻·广州博客·广州网址·分类信息·聚会活动·网站Q群·广告服务·联系我们·设为首页
本站诚邀各旅游景点、游乐场、农庄、酒吧、KTV、租车公司、期刊杂志、网站、商家、户外俱乐部等单位机构,开展多种互利合作项目! 电话:020-85624557 在线客服:
发新话题
打印

揭示一段在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悲惨遭遇

揭示一段在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悲惨遭遇

花钱两万多,换来一死一伤
——揭示一段在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悲惨遭遇
我和妻子今年都已过三十岁,妻子好不容易怀上了孩子,预产期是2008年3月15日,自怀孕后一直是在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以下简称“中山一院”)进行产检,每次产检结果均正常。
2008年3月19日中午,产妇发现阴道有大量液体涌出(内裤已经湿透,且液体可顺着腿部流下),随即去中山一院产科急诊,一位姓欧的医生用PH试纸检测后告诉产妇说:“试纸没有变色”。接着,另两名医生为产妇做了宫颈探查术后,确诊“不是破水”。在产房检查的整个过程中,产妇不断的感觉阴道有液体流出,并且每次大量流出的时候都向医生做了说明,但自从那些医生得出“不是破水”的结论后,就再没有对产妇的主诉做出过反应。中山一院当晚竟以“超过预产期”为由安排产妇住院观察。可是,灾难也就此悄然向我们走来。
入院后的几天,医院没有再针对疑似破水的症状做进一步的检查,而仅仅做了一些常规的例行检查。直至2008年3月21日星期五,产科的梁润彩教授查房时给产妇做了宫颈检查,结论也还是“胎儿较大,宫颈接近成熟,骨盆尺寸适合,可以阴道试产”,教授告诉产妇说:“医院会在2008年3月24日星期一上午查房,根据检查结果再考虑实施催产或是剖腹产”。病房主管医生补充说:“胎儿是巨大儿,可能会造成肩难产、锁骨骨折等意外”,要求签署一份“知情书”,产妇当即反问医生:“如果顺产有困难要改剖腹产怎么办?”得到的答复是:“到时候会再签一份知情书”,这才在“知情书”上签字选择顺产。
可就在3月23日星期日早晨8点,产妇发觉自己发烧并告知护士,直至9点才有医生过来处置,9:30胎监发现胎儿的平均心率已达190次/分钟以上,然后医院开始对产妇做一系列的检查以寻找发烧原因,但一直没有找到。而在这个时间段里,孕妇忍受着持续的高烧和宫缩产生的剧痛,直到下午15时,孕妇实在忍受不了,向医生提出剖腹产要求,但直到17时才准备开始手术,可就在术前发现听不到胎心音了,18时B超确诊胎儿死亡,此时离孕妇发烧已经过去了10个小时。医生立刻告诉家属,胎儿死亡,按规定不能对孕妇实施剖腹产,只能继续等待顺产,晚上21时,医生们进行了会诊,还是决定实施剖腹产将胎儿取出,并在23:30进行了手术。就这样,辛苦怀胎十月的健康胎儿在临出生的最后一刻胎死腹中。
孕妇和家属都不是医务人员,不具有专业医学知识和技能。正因为如此,我们才会选择专业医院。我们与院方形成了合同关系,医院就必须尽最大义务保证母子平安。可是我们产妇入院时是一切正常的,而且也再三强调了疑似破水的症状,但在医院仅进行了准确性较低的试纸检测和主观性很强的宫颈探查检查。最终在住院四天后,导致宫内感染,胎儿死亡,产妇病危。另外,从产妇开始发烧到胎儿死亡,医院本来有10个小时的时间可以挽救我们小孩的生命,但却被眼睁睁地错失了。作为父母,我们对这个可怜的小生命心怀无比的愧疚。
纵观整件事情的过程,我们认为中山一院在诊断和处置方面均有严重差错,我们要求医院承认过错、赔偿损失。并且,产妇还处在恢复期,是否留有后遗症,是否会影响下一次的怀孕将等到复查后才能知道。因此,我们还要求中山一院继续对产妇进行积极治疗,以确保可以再次妊娠并顺利生产健康胎儿。
但是直到今天,事情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医院方面还没有对我们的诉求给予任何答复,看来有些人真的想“一手遮天”,我们除了将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外,还会将事实经过通过所有可能的途径予以公示,以期得到大家的支持。惩治恶人,为失去的亲人讨一个说法。

QQ:525977214
附件: 您所在的用户组无法下载或查看附件

TOP

TOP

太过份啦,这医院分明就是店大欺客嘛。

TOP

回复 1# 的帖子

深表同情!同时,权益受到侵害后,应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如果有需要,我可以介绍一个专长于医疗纠纷领域的律师同行给你。
交流,方能鲜活!
QQ:65269602
MSN:anian213721@hotmail.com
SKYPE:qiner2000

TOP

现在这个社会就是这样的,完全没有一点责任心的。都向钱看齐了,一定要讨回公道。都不知道政府这些人都吃什么了,也不好好管管。
╱//·°上兲給我軀體.,我還他肮髒靈魂.°…の、
QQ:45486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