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9晚5首页·广州新闻·广州影院·广州图酷·广州网址·分类信息·聚会活动·网站Q群·广告服务·联系我们·论坛文章·设为首页
本站诚邀各旅游景点、游乐场、农庄、酒吧、KTV、租车公司、期刊杂志、网站、商家、户外俱乐部等单位机构,开展多种互利合作项目! 电话:020-85624557 在线客服:
发新话题
打印

请教一个关于福利房的法律问题:

请教一个关于福利房的法律问题:

覃律师,您好,向您咨询一个关于福利房的问题:

我在2000的时候,从原单位购买了一套福利房,我于2000年5月拿到了房产证,房产证上注明了我有100%产权。后来2002年的时候我从单位辞职,单位当时要求我退房,否则就扣留我的档案。我当时就没有要档案。今年我准备把这个房子卖掉,结果原单位的人告诉我说,如果我卖房的话,那么单位就要到法院去告我,说我违反了当时签订的一个协议,该协议说如果我再原单位没有服务满8年的话,就要把房子收回。但是我实在不记得有这么个协议了(当时找单位买房的时候签了一个协议,但是原件当时就被单位收回了,我也记不得细节条款了)。我想请问的是,如果我把房子卖掉的话,原单位是不是就可以到法院告我?,如果告我的话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峥嵘岁月,何惧风流。

TOP

回复 #1 jetfang 的帖子

福利房具有人身性质,也即是说只有单位成员方能享受福利购房的待遇。房产所有权人享有的并不是法律上完全的产权,若需要对该房产进行市场出售,应取得原单位的同意。
如果你与单位签订有协议的话,应遵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
交流,方能鲜活!
QQ:65269602
MSN:anian213721@hotmail.com
SKYPE:qiner2000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