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请教覃侓师劳动法相关咨询
你好!覃侓师!我想咨询如下问题!我在一家公司做平面设计。。07年4月。。到现在。。没签劳动合同,但现在想离开(本不想离开,但由于管理层更换太快,觉得工作做得太累了)我想问下,我能否拿到新劳动法所说的双倍工资补偿,是从07年入职算起,还是从08年1月算起!如果要去劳动仲裁我提前要做那些工作!
[[i] 本帖最后由 天边一朵云 于 2008-3-5 18:49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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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正式生效,以这个时点为界。如果要去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你与该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据、起草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到该公司所在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立案处理。 大概明白了,说到底也是比较麻烦的,一个同学在北京。。也正在搞这样的事,天天上网查资料,学劳动法!多懂一点还是好!为了自己啊!非常感谢! ***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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