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广州海珠分局之苛刻一幕
最近单位一直以各种借口克扣我们的工资,一扣就是上百元,有的甚至一下就扣了500多元,一个月才那1800——2000多元,一下就扣了4分之1去了,实在是可怕!而且扣款的多少还是单位说了算,有的连依据都没公布出来,就随便贴个公告出来“某某扣款X00元”!公告一出很多人无论是疑问还是怨气都十足,就是无人敢站出来问个究竟。毕竟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我想问下:如果员工犯错,单位罚款是否有法定的额数?还是单位说了算?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们的单位最近一年都在搞一个“小动作”——短信文化,就是一定要我们用小灵通发短信,而且一个月要发的短信还是200条。如果发不到200条短信就个人扣款100元,没得上诉!电信局强逼我们用小灵通,我们都算了,现在还要强逼我们发短信。我们实在是无奈啊!!!
回复 #1 从乡下来的小农 的帖子
按劳动法的规定,若劳动者的原因导致用人单位受到损失的话,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但是,即使有约定赔偿办法,所扣比例不能超过工资的20%,且扣过之后不能使得你的实拿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从你的反映情况来看,单位已经存在违法行为,建议向上级进行反映,同时,向劳动部门申请处理。 我们湖北电信也差不多!电信公司领导层有重大问题
回复 #3 cn0003 的帖子
若发现有问题,你有权向有关部门检举。页: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