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论坛朝9晚5's Archiver

peterlincn 发表于 2007-5-11 16:23

你好,覃律师想和你咨询一下!

我公司刚刚租用了一套房子(业主说是可以商用的),作为办公场地。但是由于签合同时没有约定装修的事宜,导致现在一直无法进场装修。问题主要体现在洗手间里,既不美观也很不卫生,根本没法用。我们希望进行改造,但是业主要收取高额的装修押金,因此我们不同意,向这样的情况怎么办?

覃律师 发表于 2007-5-12 23:16

回复 #1 peterlincn 的帖子

装修押金到底应不应该收?业主有没有权利扣罚装修押金?现在并没有一个法律上的规定。我认为,若法无明文禁止,当事双方即可按照平等协商的原则进行约定,如果业主和贵公司达成了一致意见,收取装修押金是可以的,收取押金是为了防止装修违规行为,在扣罚押金时业主必须举证扣除理由,并明示其用途,用来维修损坏的地方。

页: [1]
关于站点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版权隐私 - 免责声明 - 网站博客 - 网站论坛 - 返回顶部
朝九晚五 拒绝任何人发表与中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与任何政治内容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覃刚律师
业务联系QQ: 103882244(木木牛牛) 电话:020-85624557 QQ群:8633990
Copyright (C) 2005-2008 www.day95.com online services.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05143357号

Powered by 广州论坛朝9晚5 Archiver 6.1.0  © 2001-2007 discuz 欢迎光临站长论坛发表您的建站故事